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
(相关资料图)
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
的独立意见
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
和国公司法》
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
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
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相关规定及《蓝帆医疗股
份有限公司章程》
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的要求,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
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一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
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,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。候选人符合《公
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,不存在被中国证监
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除的情形,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
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,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。
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综上,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钟舒乔先生担任总裁,同意聘任王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、
首席研发官,同意聘任 Thomas Kenneth Graham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,同意聘任崔运涛先
生为公司副总裁、首席财务官,同意聘任黄婕女士为公司副总裁、董事会秘书,同意聘
任张木存先生、张永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。
二、关于 2023 年度新增银行授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
经核查,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运营的需要,担保风险可
控,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
情形。本次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规以及《公
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。
(以下无正文)
(此页无正文,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
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)
独立董事签名:
刘胜军 董书魁 乔贵涛
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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