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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天津市河东区发布了《河东区法治校园建设行动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(简称“行动方案”),并且在全区建立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。
“行动方案”确定在全区教育系统以5项工程为抓手,推进法治校园建设。这5项工程分别是创建国家、市、区三级“依法治校示范学校”、建设若干法治教育示范基地、创建若干法治副校长工作先进校、评选推广一批法治教育精品课程、广泛开展学生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。
同时,河东区建立了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区教育局、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、公安河东分局、区司法局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。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为区教育局,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,根据成员要求或工作需要,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召集临时会议。负责研究审议法治副校长工作中具有全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事项,包括制定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、文件收发程序,确认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,决定法治副校长的任免,制定法治副校长年度培训方案,制定法治副校长考核办法,确定年度法治副校长评优名单,研究法治副校长先进经验的推广等。
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制度的确立,对强化校园法治建设部门协同起到重要助推作用,将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,协同增强学校法治教育队伍能力,为学校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赋能。下一步,河东区教育系统将用好这一制度优势,加强部门协同,抓好法治校园建设“行动方案”的落实,以项目驱动发展,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,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